陇发改函字〔2020〕第45号
关于推荐相关中介机构入驻陇西县投资项目审批
中介超市(第二批)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我县投资项目审批中介超市已运行一段时间,根据中介超市运行实际及部门需求情况,依据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西县投资项目审批中介超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陇政办发〔2019〕9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调整补充部分中介机构进驻超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驻范围
为全县各投资项目审批职能部门提供作为投资项目审批受理条件的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价格认证、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有偿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通过企业申报、资质确认、备案登记等程序,入驻县投资项目审批中介超市(各单位相关推荐范围见附件1)
二、入驻条件
1.经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中介服务项目相应的资质。
2.出具的报告应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有健全的执业规则以及其他相应的管理制度。
4.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
5.窗口入驻的中介机构还应在定西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稳定的技术业务骨干,具备的资质等级较高、业务范围广、技术能力强、服务信誉好、收费标准低等,在窗口能开展业务咨询和洽谈,并能签订承接业务合同。
三、相关要求
各有关部门、中介机构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于2月29日前完成相关中介机构推介工作,每个范围择优推荐3家中介机构,并将陇西县投资项目审批中介超市推荐入驻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中介资料报送至县发改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县政务服务大厅202室),逾期将不再受理相关推荐。
联系人:马 伟
联系电话:18089326980
陇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