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及政采项目进场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提升服务效率,经研究决定,对进场时需提交的材料要求调整如下:
自即日起,在工程和政采项目进场办理时,采购人(甲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授权委托书,不再作为必须提交的硬性材料。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自身工作安排,自行判断并选择是否上传上述材料。
请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妥善做好材料准备工作,并继续确保进场项目其他相关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及时性,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陇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026年1月22日